足球賭徒輔導 26至39歲佔近半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6/06/11 00:15
最後更新: 2016/06/11 00:31
明愛展晴中心研究發現,年輕男是沉迷賭波的高危一族,中心求助者最年輕的僅18歲,倡將賭波合法年齡提高至21歲,令年輕人大學畢業後才可合法賭波。
明愛展晴中心輔導員鄭駿宇表示,一名男大學生自中學起已參與世界盃賭博,因當時未滿18歲,透過同學協助到馬會投注。升讀大學後他愈賭愈大,最高一注達1萬元。他曾在一場球賽賭博中贏取逾2萬元,求勝心態令他染上賭癮,更向財務公司申請學生貸款用作賭波,欠債5萬至6萬元,亦令其成績大跌。求助人終發現自己賭癮影響生活,主動尋求中心幫助。
該中心分析過往曾到中心接受戒賭輔導的2,779名參與足球賭博的人士,98%屬男性,近半年齡介乎26至39歲,25歲以下佔約1成;而66%接受中心戒賭輔導的足球賭徒,早在16至25歲便開始賭博,較同年齡層的其他賭徒多出逾1成。
中心發現不少足球賭徒往往抱住「有賭未為輸」及「博一博」的心態,令他們愈賭愈多,亦愈賭愈大,增加投注次數、加重投注額等,建議政府效法澳門等地,將合法賭波年齡調高至21歲,同時進行大規模港人參與賭波活動情況研究,並考慮監管網上的賭博廣告。
撰文 : 陳曉瑩 經濟日報記者